近期美國「清潔競爭法案(CCA)」(即俗稱的美版碳關稅法案)已二讀通過,CCA最快將在2024年實施且無試行期。CCA課徵對象以能源密集進口產品為主,管制項目共有25類,2026年前是針對「原料」課稅,2026年後則針對「成品」課稅,若單位進口重量超過500磅,且組成成分含有受管制原料產品之成品,則按照重量比例徵收碳稅,假設某一成品同時使用鋼鐵、鋁或是石化原料,可能會被課徵3種碳稅。
國際紛紛將氣候變遷納入貿易規範已成為無可避免的未來趨勢,課徵碳稅致使碳排成本內部化,進而增加企業經營成本,台灣每年出口額超過4,500億美元,對以出口導向的台灣產業而言,國際碳稅機制將是未來重大挑戰。台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教授李堅明對此表示,綜觀歐美碳關稅課徵標的是產品含碳量,且高過標竿值才需繳交碳關稅,因此他強調,產品碳足跡管理將是因應碳關稅的重要課題,也是企業當務之急,而產品碳足跡計算亦包含用電排放,因此國家電力係數也是影響出口產品碳稅的成本負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