環境部29日公布《碳費收費辦法》草案,明定碳費收取方式、碳權扣減比率、追繳機制,其中國外碳權可抵減比率5%為上限,但是工商界則認為,國外碳權抵減比率上限太低,未來碳權交易難以活絡。工總提出兩大建言,首先即是國外碳權可抵減上限太低,雖然《氣候變遷因應法》並未訂立國外碳權抵減比率上限,但是依過去《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》可抵減上限為10%。現在國外碳權可抵減的比率太低,對於國內碳權交易活絡相當不利。

此外工總表示,國內產品要課徵碳費,但卻未對國外進口產品課徵碳費或者碳關稅,易造成競爭不公平。以水泥業為例,假設1噸碳費要300元以上,而水泥市價大約3,000元,等於碳排成本將近1成;國外水泥目前市占大約25%,若不對國外水泥課徵碳費或碳關稅,對國內業者來說,就會大失其競爭力。商總主席賴正鎰表示,2024年就開始開徵碳費,但是環境部卻還未定立碳費,業者要規劃明年的成本、預算都相當困難,而國內的碳權只能抵減5%,確實太低,具體可以抵多少,要看政府的碳費出爐才知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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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238/76262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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