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第31屆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方大會(COP31)預定於2026年11月9日至20日在土耳其安塔利亞舉行。本屆會議採取土耳其主辦、澳洲主導談判的雙軌架構,象徵全球氣候治理逐漸由國際規則制定,轉向減碳成果檢驗、氣候資金融通及實際行動落實。
國立清華大學永續學院院長范建得於《風傳媒》發表專文指出,COP31的重要議題包括化石燃料轉型路徑、第二次全球盤點、太平洋島國氣候正義、氣候調適資金及國際碳市場發展。隨著各國提出新一輪國家自定貢獻(NDC 3.0),國際社會將更加重視減碳承諾能否轉化為具體且可驗證的成果。
太平洋島國在COP31會前會議中,強調維持全球升溫不超過攝氏1.5度、逐步淘汰化石燃料、保障國家存續與主權,以及改善氣候融資取得管道。面對海平面上升及極端氣候威脅,島國要求國際社會提出實質減碳行動,而非僅停留於政策宣示。
其中,太平洋韌性基金(Pacific Resilience Facility)截至2026年10月累計認捐約1.9億美元,距離年底5億美元的階段性目標仍有明顯差距,凸顯國際氣候資金承諾與實際需求之間的落差。
另一方面,COP31推動的「35×35」全球電氣化目標,計畫於2035年將電力占全球終端能源消費比重提高至35%。然而,范建得提醒,電氣化能否真正降低碳排放,仍取決於電力來源是否同步轉向潔淨能源。若新增用電持續依賴燃煤與天然氣,可能僅是將排放從終端使用部門轉移至發電部門,難以實現實質減碳。
針對台灣,范建得指出,政府提出以2005年為基準、2035年溫室氣體淨排放量減少38%±2%的目標,方向值得肯定,但仍須正視五項執行挑戰,包括電力結構與再生能源發展落差、天然氣進口依賴與能源安全、人工智慧及半導體產業帶動用電需求成長、碳定價制度與產業競爭力,以及氣候調適資源不足等問題。
范建得進一步建議,台灣應強化減碳資訊透明度,定期公布減量進度與目標落差,並將能源安全、電網韌性及氣候調適納入整體政策規劃。同時,可透過與太平洋友邦合作推動再生能源、微電網、儲能及氣候韌性建設,將台灣的技術優勢轉化為具體國際合作成果。
對企業而言,即使美國氣候政策出現轉變,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(CBAM)及國際品牌供應鏈減碳要求仍將持續影響台灣產業。企業除應落實自主減碳,也須關注國際碳市場規範、碳權品質及資訊揭露,並掌握潔淨能源、智慧電網與低碳技術所帶來的發展機會。
整體而言,范建得認為,台灣雖無法正式參與聯合國氣候談判,但仍可透過可信賴的減碳成果、國際技術合作及與國際接軌的制度,提升在全球氣候治理中的實質參與程度。COP31不僅是檢視國際氣候承諾的重要場合,也將成為台灣重新檢視能源轉型、產業競爭力與淨零政策執行能力的重要契機。
資料來源: 風傳媒(2026年10月22日)
原文作者: 范建得(國立清華大學永續學院院長)
原文標題:〈范建得觀點:迎向安塔利亞─COP31的功能轉變、太平洋氣候談判底線與台灣的務實觀察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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